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办理股东名册变更业务的公告
文章作者:莆田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办理股东名册变更业务的公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变更股东名册”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第一次修订本)》第三十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本行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的相关规定,本行自2024年10月23日起暂停办理股东名册变更业务,恢复办理变更业务的时间为完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的下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