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莆田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9日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10月17日上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依据
2023年9月28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五)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会期半天。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11日,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行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莆田农商银行七楼会议室(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6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补朱桂水、王芳强等2位同志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1.股金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参会回执;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参加需提供);
4.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自然人股东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1.股金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出席会议人员签字);
2.参会回执;
3.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签字的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参加需提供);
4.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出席会议人员签字)。
(三)会议登记时间:
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参会材料(不含原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或先通过传真方式送达,后将材料寄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传真:0594-2639922,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66号,李雨珂收,电话:15960500027)。
四、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会议人员于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前到莆田农商银行一楼营业大厅签到,如需本行安排住宿的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二)已作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报到时须凭个人身份证和股权证书原件签到;未作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公告第三项会议登记方法要求的股东证明资料。
(三)股东大会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及会议材料请到本行网站下载(http://www.fjnx.com.cn/ptnsh/index/index.html),议案的内容可能因监管部门、省联社的意见作相应的修改。
(四)会务联系人:
1.李雨珂,办公电话:0594-2616828;移动电话:15960500027;
2.金清锋,办公电话:0594-2630133;移动电话:13607533003;
电子邮箱:ptnshdsh@163.com;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66号;
邮政编码:351100;
传 真:0594-2639922。
附件:1.参会回执
2.授权委托书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